吸式过滤器让江西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
"十一五"期间,吸式过滤器让江西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,地表水重污染断面比例下降11.6%,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下降26.8%,完成城镇205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,全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74.5%,其中集中式地下饮用水达标率100%。
"十一五"期间,江西省在境内的海河、黄河流域确定了9208家重点工业企业,作为工业污染防治的重点,吸式过滤器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476家企业在2008年底进行了。
江西省仅有17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,全省城镇吸式过滤器污水处理率48.6%,经过5年努力,去年底已有132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,实现了县县建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,全省城镇污水吸式过滤器处理率达70%,比2005年提高了21.4个百分点。
为改变上游污染下游、下游治污缺经费的现实,江西省从2009年起在主要河流布设36个市界水质考核断面,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吸式过滤器对断面水质实施监测,省环保厅按月实施考核,并通报省财政厅扣缴生态补偿金。2011年,全省共扣缴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金1.96亿元,奖励资金1.1亿元,激发了各级政府治污活力,促进了境内吸式过滤器全流域水质改善。
吸式过滤器改善了江西省境内的水质改变了上游污染下游,下游治缺经费的实现,促进了江西省内全流域水质的改善。